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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聞都在吵運動員補助款的事情(恭喜"謝淑薇"贏得溫網女雙冠軍)

我們國家又要再有一些新的條款出現了

就像吳寶春條款一樣... (可惜到頭來, 人家還是出走了...)

 

是該說政府每次都慢半拍

還是說世事變化實在太快

總會沒補助到會得獎的那些人

(只會補助XX院, XX財團, XX汽車, XX樁腳?!)

幾乎都等人成名

說要出走再緊急的召開會議討論

如果在商場上...

等你小菜端上來

人家早就走人了...誰理你呀!

 

所以我是支持"謝淑薇"出走大陸的

其實不只有大陸

只要價碼夠好哪國都該去

不為什麼...只該為她自己好

 

想想...她苦練球技這麼多年

是為什麼

難道不是想成名拿冠軍

讓自己的辛苦有所回報嗎?

憑什麼已經奪冠了還得委屈待在台灣

(這就好比你想盡辦法賺錢, 等你賺了很多錢後, 可以買很多東西了, 但卻永遠只能住在同一間小房子裡)

這樣的辛苦值得嗎?

我們不是共產國家

她的努力不歸任何人所有

她有她的價值

而她的價值已經被市場所肯定了

說難聽點何必自貶身價呢?

是你不會覺得委屈嗎?

 

台灣的企業家也是

別國的企業都搶人搶到自己的國家來

卻沒一個真正敢吭聲出價高過5000萬買個冠軍

(只會拿錢去關說...最後再搞得官司纏身...)

難道"謝淑薇"沒這價嗎?

大陸企業都是笨蛋?!

還是真的商人無祖國...

賺對岸的錢就不敢跟對岸搶人...

 

所以我支持謝淑薇出走台灣

(如果台灣不珍惜她...)

只要讓自己的價值能真正被呈現出來

到哪國其實都好

但千萬不要委屈自己

更不要賤賣自己的努力

因為這一切都是現在的她所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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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